越是美丽的事物,往往消亡的越是快。
女人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,最后,她没有了笑,又是一脸冷冷的表情,冷冷道:“还不走?”
南宫燕望着女人,突然有一些舍不得,或许他是觉得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在面前,他如果不多看两眼,将会是一件非常吃亏的事情。
他不爱吃亏,也不愿吃亏,可眼下这亏他是不愿意吃也不能不吃了。
女人说得没错,他的确是应该赶快上路,四下看了一圈,见眼下情况对自己极为不妙,于是对着冲他奔来的人拱手笑道:“各位,在下就此别过,后会无期。”
说完,就看见他纵身跃出大门,翻进马厩,跳上其中一匹马,夹着马肚,甩鞭逃走。
这马本是衙差骑来的,现在眼看自己的马被骑走,路一平立马跳出来,大吼一声:“混蛋!那是我的马。”
话才刚一喊完,南宫燕已经浮尘而去,只听踏踏马蹄声,一眨眼已经看不见人影。
几个人也不做落后,纷纷提刀上马,追赶南宫燕。
一场风波引来一阵哗然,马走人跑,留下来的围观者唏嘘不已。
店小二躲在柱子后头,惊恐的望着大厅里,手脚哆嗦的不成样子。只是远远的看着那些人,就能令他觉得有一种阴森冷飕飕的凉意从背脊上凉了起来,一直凉到脚底。
这就是所谓的江湖,腥风血雨的江湖。
这时,有人踢了店小二一脚,冷冷道:“赶紧给爷上两壶酒!”
黑衣男人见南宫燕已走远,也不出门追赶,反倒清闲的选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,摆出一锭银子,招呼店小二上酒上菜。
不只是黑衣人,这里坐着喝酒的那些江湖客全部都没有出门去追赶南宫燕,因为他们都知道南宫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他们明白就这样跑出去,也只会是徒劳。
外面还下着雨,外面还吹着风,出门去逮一个人,哪有留下来喝酒舒服?
人都是贪图舒服的,多日来的舟车劳顿,他们也想要好好休息一会。
于是,客栈里又响起了热热闹闹的谈笑声。
掌柜的心情却没有那些人的好,他瞧着被砸坏的东西,心疼的直接趴到在柜台里,哀声抱怨,一边哭,一边朝黑衣人看过去。
黑衣人丢出两锭银子,补偿了店家。
和南宫燕付的一袋银子相比而言,这两锭银子实在太少。
掌柜心里不满,却不敢表现出来,开店做生意,就要懂得察言观色,知道什么人惹不起,也知道见好就收。
很显然,眼前这个黑衣人不是他们这样的小市井百姓能得罪得起的。
好酒好肉很快就端上来,黑衣人端端正正的坐下来,既不出门追赶南宫燕,也不关心周围的目光。
这三个月,他一路追踪白落裳,虽然没能跟对方正面交手,但一直看得到踪迹。就在三天前,白落裳忽然不见了,可是他却在无意间发现了南宫燕,他很清楚南宫燕的出现并不是巧合。
白落裳和南宫燕之间的勾当,几乎已经不再是秘密。所以他就跟着南宫燕一路走到这里,他依然没有发现白落裳,但是南宫燕已经和白落裳碰过头,白落裳再一次在他眼皮下逃走,但是被白落裳偷走的东西却已经落在南宫燕手上。
但当初与雇主约定的是“捉住偷东西的人”,却并没有说要追回失物。现在失物和盗贼分成两路,他就要跟雇主再好好商量一下才行,毕竟追回失物和追拿盗贼的佣金不是一个价。
白落裳是一个易容术和轻功独步天下的人,为人又实在是狡猾,所以要追踪起来非常困难,相比之下,藏金人南宫燕就要容易掌控的多。
南宫燕出入奢靡招摇,走到哪里都是砸千金以买快活,生活极其高调,所以要找到他,非常容易。因此,他并不担心南宫燕会逃出他们的势力追查范围。
看了一眼二楼上的人,黑衣人很礼貌的笑了一笑。他当然也看出了那些女人的身份,他对那个女人同样充满了兴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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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的女人却只是冷淡的回视他,并没有任何回应,她对楼下那黑衣人一点兴趣都没有。
被一个长得非常美丽的女人拒绝,黑衣人不禁挑眉,心里疑惑道,难道这女人会和南宫燕那只狐狸有什么别人不知道的关系?
江湖人都知道,这女人有一对瞧不起天下男人的眼睛,在她的眼睛里除了她们的大阁主和白落裳那个小偷之外,所有的男人都不入她的眼睛,她几乎从来不和别的男人说话,甚至连看都不愿意去看别的男人一眼。
然而今天,这位眼高的女人居然看了南宫燕,甚至还和南宫燕说了话。莫非,南宫燕入了这女人的眼?
这样想着,黑衣人脸上的笑意渐渐扩大,好像他突然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。而这件有趣的事情,只不过就是那女人对南宫燕笑了一下和说了两句话而已。
就在黑衣人觉得那女人也不会和他说话的时候,那女人突然说了一句:“你不去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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